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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ETC怎么办理(附办理指南+材料+地点)

发布时间:2018-0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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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准予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用ETC电子标签,摩托车除外;
2、个别型号的车辆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用,用户自行处理后亦可办理;
3、银行卡账户信息要与车主信息一致。
办理材料
个人用户: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用户: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卡:
单位(集团)用户经办人员根据选择的合作银行,执基本资料及相关合作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至相关合作银行ETC服务网点或单位(集团)用户ETC业务集中受理点,办理签约等业务受理手续。
根据业务受理结果,单位(集团)用户,在有关合作银行ETC服务网点完成ETC卡办理、OBU安装激活即可使用。
个人卡:
合作银行ETC服务网点,一站式完成个人用户业务受理、ETC卡办理、OBU安装激活后即可使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情况不同,时间或许不同)
办理费用:安装费用200元(仅供参考,以办理时官方收费为准)
办理地点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简称省高管局)设置的自营网点
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注:省高管局自营网点:可办理所有车型客车
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可办理7座及7座以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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