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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各地交警全力保证学生出行安全

发布时间:2016-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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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公安部交管局要求:针对开学季,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全面排查,督促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人、车、路多方面保障校车安全。

 

开学季即将来临 各地交警在严查什么?

 

      严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应急装置的齐全率、完好率,确保客车应急出口完好,逃生锤、灭火器配备齐全,危化品运输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到位,企业落实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要求,严查客车违规载货、客车疲劳驾驶和旅游客车违规违法行为;

 

      集中排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员隐患;

 

      集中开展“护卫天使行动”,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

 

      对驾驶校车严重超员超速的,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排查校车上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设备配备情况。

 

实地验证校车行驶路线及停靠站点,排查沿途交通安全隐患。

 

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

 

      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管理企业,对校车的“身份资格”逐一检查,与校方签订“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告知承诺书”、督促企业加强对校车的动态监管。

 

检查校车轮胎、反光镜等安全性能及警示灯、停车标志等警示标志是否正常。

 

相关内容:保证学生的出行安全 学校和校车管理企业还要做好这些工作:

 

学校方面:

 

      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

 

      应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

 

      应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校车管理企业方面:

 

      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监管和培训;

 

      应加强对校车运行时间、路线的动态监管;

 

      应加强对校车的安全性能、消防设备、紧急医疗器材的配备情况等的检查。

 

      此外,校方和企业,还应共同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质、交通违法记录等进行把关,切勿让无资质或有重大交通违法记录的人员驾驶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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