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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高峰时段对通行江阴大桥、苏通大桥的部分货车倡导分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9-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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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均衡国庆长假高峰时段江阴大桥、苏通大桥交通流量,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于2016年9月30日、10月1日、10月7日高峰时段分别对通行江阴大桥、苏通大桥的部分货车倡导分流。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部分货车,是指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和挂车。

    二、9月30日12时至22时、10月1日8时至22时,分流路段为G2京沪高速江阴大桥南向北方向无锡枢纽(1095K)至靖江互通(1052K)、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南向北方向董浜枢纽(1216K)至南通开发区互通(1196K)。

    10月7日8时至22时,分流路段为G2京沪高速江阴大桥北向南方向广陵枢纽(1037K)至江阴互通(1065K)、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北向南方向小海枢纽(1183K)至常熟开发区互通(1208K)。

    三、请相关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提前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开上述路段和时段出行。上述时段确需过江的货车,请选择南京四桥、润扬大桥、崇启大桥或江阴黄田港汽渡、江阴韭菜港汽渡、靖江八圩汽渡、靖江九圩汽渡、通沙汽渡通行。

    四、江苏省高速公路“96777”客服电话将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

    特此通告。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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