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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2015.6.5”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6-08-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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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6 月5日,蒋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由谭家桥方向往大佛寺方向行驶,12时33分许,行驶至滨江路潼南中学路口上行100米,因未安全驾驶,致车辆驶出路面撞于公路右侧路灯杆上,造成车辆侧翻、蒋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2 、事故过错

经调查和鉴定,当事人蒋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且遇紧急情况操作不当,是发生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造成当事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3 、事故教训

此次事故主要是由于当事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造成严重后果。望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要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无证坚决不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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