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安全 > 正文

云阳“2014.12.23”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16-06-16  来源: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 - 点击右上角 + 号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网,添加关注,一网打尽各地高速、路况、地图、ETC、违章、地铁、公交、天气等信息。

李某驾驶川1XXXXXX 大中型拖拉机(载陈某)由云阳县南溪镇向团坝镇方向行驶。18 时10分,该车行至云阳县咸双路桑坪镇大转拐煤炭磅站路段,撞于道路右侧山体,造成陈某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2 、事故过错

经调查和鉴定,李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超过核定质量的机动车,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 、事故教训

此次事故主要是由于当事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具有安全隐患、超过核定质量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望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要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相关阅读
 
推荐图文
最新信息
推荐信息
Copyright © 2012 - 2020 交通出行网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433号 京ICP备11022796号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