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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

发布时间:2016-05-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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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完善市区交通管理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我市集中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见违必纠 纠违必处 处罚必严

  “四个结合”

  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管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

  实现“六个明显”

  重点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明显优化、市区主要道路秩序和通行能力明显改观、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完善市区交通管理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结合部、省公安交管部门关于加强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2016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将集中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部署 分段实施

  本次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将积极发挥交警主力军作用,通过集中整治市区主要线路、“瓶颈”节点、交通“乱点”及两县县城中心区域,全面加强7个方面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动实现“六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重点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明显优化、市区主要道路秩序和通行能力明显改观、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面貌一新。

  为了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交警支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此次行动的主要整治范围包括四个方面。9条市区主要线路:南大街、义平路、泉中北路、桃北东街、大连街、新泉北路、桃南街、桃北街、荫营大街。8个“瓶颈”节点:环形路、泉中北路(青年路口至居馨花园段)、李荫路(二手车交易市场段)、市三中周边路段、市一院周边路段、南大街化工厂段、市一中门前路段、广州路南口。15个“乱”点路口:洪城路北口、赛鱼口、沃尔玛路口、居馨花园路口、四矿口、长顺街北口、天桥南口、天桥北口、市劳动培训中心路口、新泉桥南口、桃园桥南口、荫营大街体育馆路口、宁波路审计局路口、保晋路口、大连街五渡口。平定、盂县县城中心区域。

  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回头看三个阶段实施。行动中,我市将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推进各项整治措施,如期完成交通设施建设任务,在组织好5月4日、5月19日、6月7日全省统一行动日的同时,支队和各大队分别组织全市和本辖区的集中统一行动;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针对性强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特色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为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强化措施 严管严查

  按照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从10个方面强化整治措施,严管严控,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行动中,我市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掉头、乱变道、逆行、强超硬会、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涉牌涉证等严重扰乱行车秩序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各类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增加交通监控及违法抓拍系统,加大“电子警察”在查处违法行为方面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规范市区停车管理,合理施划临时停车位、待停区,协调推动有条件的临路单位共享停车资源,确保主要街道车辆临时停放规范有序;科学渠化路口,增加红绿灯、人行横道灯,优化红绿灯配时,缓解人车争路的矛盾,提高通行效率;协调交通部门整合市区公交站点,调整增加公交专用车道,划定出租车待停区;强化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管理;联合行政执法部门,清理整治违法占路经营;协调交通运管部门,整治非法客运“黑出租”;加强行人过马路的劝导教育;曝光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加强路面执法管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警动员,最大限度把警力投放路面,同时协调治安、巡特警等警种采取异地用警、突击清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整治,对既定的整治范围,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的方式,坚持天天整、滚动整、反复整,不间断严控、严管、严查、严处,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

  ■全面推进 不留死角

  推进源头治理。整治行动中,我市集中对辖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五类重点车辆中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督促企业集中排查重点车辆安全状况,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要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要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报废。同时,车管、科技部门要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要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引导。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加强宣传推送,引领舆论导向。加强警媒合作,深化与媒体的协作互动,通过随警采访、统发新闻稿件、邀请嘉宾访谈、专题深入报道等多种方式,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新闻宣传工作;用好支队和各大队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网报联动,传播公安部门严管理的正能量,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和妨碍严格执法管理各类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争取相关部门及单位支持,依托各类电子显示屏、户外多媒体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电子游走字幕等媒介,广泛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和专项整治工作视频;做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的引导工作,营造交通文明法治氛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我市将按照“细致排查、分类建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的原则,全面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信息分类台账,做到有图片资料、隐患分析、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部门,同时尽快上报同级政府、安委等相关部门并跟踪督办。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问题,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措施及预案,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开展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整治工作中,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控,及时查纠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组织执法小分队、劝导队,并协调派出所、农机等部门执法力量,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结合辖区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查重处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山区农用三轮车载人超员违法行为的劝导和查处。

  落实执法保障措施。交警支队加强专项整治期间一线执法管理法律难点问题的收集,及时提供法律支撑,同时依法从严查处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加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统筹组织专项整治期间的检查督导考评工作,拟定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考评标准要求,采取主动上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回头检查、现场查看、与当事人和民警交流访谈等方式,强化对交警大队、中队、一线民警的全方位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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