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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至12日晚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连续开展“禁酒驾”行动,共查获18起“酒驾”,其中8名“醉汉”当中6名系“80后和90后”的年轻人。 究其醉驾原因,都是贪吃龙虾"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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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凌晨0时20分,家住黄岩头陀镇的蔡某(1993年出生)与朋友一起吃了小龙虾后,涉酒驾驶被该大队民警缪力等查获,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 149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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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时凌晨2时10分,家住黄岩院桥的王某与朋友们吃小龙虾后驾车回家,途中被该大队民警李友法等查获,呼气检测酒精含量 126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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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凌晨3时20分,家住黄岩电大路的管某与朋友们吃“龙虾酒”后驾车,途中被该大队民警梁恩福等查获,呼气检测酒精含量 124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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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凌晨1时30分,家住西城的陈某驾驶轿车,被该大队民警蒙发金等查获,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 114mg/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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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23时20分,家住北城后庄的刘某吃“龙虾酒”后驾驶轿车,途中被该大队民警管春华等设卡查获,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 106mg/100ml 。
笔者从交警部门获悉
自“醉驾入刑”实施5周年以来,台州市交警局直属二大队专门成立了“禁酒驾行动队”,每周开展3次以上行动,共查处酒后 7238 起,醉驾 564 起,再次涉酒驾车的 199 起。
结合交管现状分析,“抱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的涉酒司机,还时有出现, 尤其是节假日和“小吃旺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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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交警提醒:
最近,随着天气转暖和“小龙虾”上市,一些“吃货”司机涉酒驾驶已屡见不鲜,严重危及自已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提请广大市民互戒互勉,合力倡导“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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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陈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