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安全 > 正文

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抛物砸中宝马车 赔偿损失超万元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南方都市报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 - 点击右上角 + 号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网,添加关注,一网打尽各地高速、路况、地图、ETC、违章、地铁、公交、天气等信息。

  3月6日,在沪昆高速公路上,一名乘客随手往窗外扔了一个玻璃瓶,没料到,这个瓶子落在了后面行驶的一辆进口宝马车处,砸坏了该车前大灯。高速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协调,最后扔瓶子的乘客向宝马车主赔偿了13900元。
  据处理这起事件的交警介绍,乘客扔的是一个空玻璃瓶,净重大概为几百克。在高速上从车里扔出来,空玻璃瓶产生的动能相当大,因此会造成较大破坏力。交警表示,幸亏当时砸的是车灯,如果砸到挡风玻璃,不仅车辆损失更大,很可能还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交警说法:
  车窗抛物可扣2分罚款100元
  对于车窗乱抛杂物的行为,危害不容小视。有关方面曾经专门做过实验,在时速70公里的情况下,一个从车窗抛出的苹果,足以将没有贴防爆膜的另一辆车挡风玻璃砸碎。黄埔交警大队一名交警表示,从去年底开始,广州交警已经严查车窗抛物这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员车窗抛物行为妨碍到自身或他人的行车安全,就将依法被扣2分、罚款100元。然而,也有交警透露,这种行为处罚有一定难度,因为现场有可能缺乏现场监控设备,导致取证困难。
  车主声音:
  社会合力取证,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车窗抛物行为,车主们都纷纷表示,应该从严处罚。车主小拉指出,他身边很多驾乘人员对乱抛杂物的行为认识不足,以为顶多就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已,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已构成违法。因此,政府也应加大法律普及工作。
  至于难以取证问题,车主杜小姐就认为,可以借鉴部分城市的经验,形成社会合力,加大处罚力度。如去年8月份,一辆小车在深圳高速公路行驶时就因为向窗外抛物,恰巧被市民拍下视频,并向深圳交警举报,后来交警部门对该车处以500元罚款。
  建议有关部门鼓励市民举报,查实的予以适当奖励。有些城市的城管部门专门聘请100名出租车驾驶员当“义务监督员”,在其车辆上配备行车记录仪,在日常行驶过程中及时记录下不文明行为的证据。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取证。
 
相关阅读
 
推荐图文
最新信息
推荐信息
Copyright © 2012 - 2020 交通出行网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433号 京ICP备11022796号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