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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四月份开始河北实行天然气价格并轨 暂不调整生活用气门站价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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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4月1日起,河北省实现天然气价格并轨,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河北省物价局近日下发《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公布省内主要城市最高门站价格。
  4月1日起,河北省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鉴于化肥市场持续低迷,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
  压缩天然气母站价格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含独立采暖)、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4月1日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按当地并轨后城市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河北省已出台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指导意见,尽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确保在2015年底前所有通气城市全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通知》还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高度重视价格并轨对出租车等用气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密切关注行业动态,采取综合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对出租车行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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